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和省校服質量標準設計多種校服款式,家長、學生等投票確定本地區校服款式。各服裝生產企業可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標準、款式制作和銷售校服。家長根據需要自行在市場上購買。三是財政支付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配發校服,同時保留供家長自行購買的方式和渠道。各地各校可結合實際選擇一種作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三)規范采購程序。校服采購程序主要包含:集體決策、征集家長采購意向、組建校服選用采購小組、市場調研、發布采購文件、確定供貨企業、公示采購結果、簽訂采購合同、代收和代付校服費用、校服驗收、資料存檔備案、售后服務及監督等。其中,校服采購合同應明確有無償使用校服款式的權利,包含質量檢測報告和調換、修補、增購等售后服務規定,增購校服不得高于合同價格。學生及家長可按實際需要單件購買,不得設置成套購買等強制條件。各地各校可參照《廣東省中小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指引》(見附件)實施,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可追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采用電子商務平臺做好校服的購買、配送和評價工作,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服務質量。 校服管理軟件,功能豐富多樣,輕松應對校服管理中的各種問題,超好用!寧夏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為深入學習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學生校服(以下統稱“校服”)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進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質量安全,根據教育部及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切實提高站位1.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切實提高站位,牢固樹立“看北京首先要從上看”的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促進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持續提升,努力實現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二、嚴格履行職責2.校服管理實行“屬地管理、程序公開、嚴格標準、學生自愿”的原則,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工協作、聯合監管工作機制。3.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關政策,規范指導、監督協調區教育行政部門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強與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聯動。河北中小學校服軟件研發校服備案平臺,簡化備案流程,讓學校校服備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
五)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購工作。學校和校服選購組織要充分尊重和吸納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意見建議,通過民主監督,發揮好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監督作用。三、規范選購校服(一)嚴格校服選用采購程序1.征求選購意向。學校應進行深入論證,確定是否啟動校服選購工作。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通過向擬選購校服的全體學生家長發放《自愿訂購校服征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予以同意。2.成立選購組織。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3.確定選購方式。選購單位應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4.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結合自身需求和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確定采購方案,方案應包括校服款式、價格、面料、版型、采購規則、采購方式等內容。根據方案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
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評規字〔2023〕1號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深入貫徹黨的二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工程”有關部署要求,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切實做好省委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鞏固“三個專項整治”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和人民更加滿意的學校育人環境,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勤廉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讓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時代步伐!
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監管,監督招標過程、企業信譽、售后服務和校服質量。校服選用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在該時段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二是以學校為使用主體。校服訂制與購買,由學校自行組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購買;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堅決避免化、化現象,堅決避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三是以家委會為選購主體。建立以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共同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由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決定本校是否選用、選用樣式、價格范圍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要制定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采用采購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做好招投標工作。四是以全社會為監督主體。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家長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實行“雙送檢”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樣檢測報告必須進行公示,及時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四、加強全程監管,強化選用紀律各地要加強校服工作監督管理。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有效提升校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值得擁有!河北學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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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除財政出資購買校服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均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嚴格執行標準,保證校服品質采購單位進行校服選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T)等國家標準。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嚴禁降低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校服供應和驗收要嚴格執行“明標識”制度。采購單位選購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和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檢驗報告中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標準所列的全項目;在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即在供貨企業送檢基礎上,采購單位隨機抽樣送法定檢驗機構(優先送省級及以上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相關送檢費用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以備復查復驗。寧夏校服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