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校服選用采購辦法采購,并按采購合同約定進行費用支付。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采購。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四、落實監管責任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學校、相關教育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選用和采購過程中,要履行職責,嚴禁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等行為。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學校進行校服采購時,合同必須標明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相關要求,校服應具備成衣合格標識。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整合校服信息資源,優化校服管理流程!重慶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
各地各學校要切實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站位,夯實各級責任,嚴格校服選購,不斷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總體品質,努力構建師生滿意、家長放心的校服選用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確保學生健康成長。二、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校服選用相關要求,在校服招標文件、采購合同中明確校服執行標準,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藝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三、規范校服選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選購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充分保證校服市場公平有序競爭。各類學校要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建立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甘肅學校校服管理軟件學校校服軟件定制,根據學校特點量身打造,提升校服管理滿意度!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為深入學習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學生校服(以下統稱“校服”)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進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質量安全,根據教育部及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切實提高站位1.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切實提高站位,牢固樹立“看北京首先要從上看”的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促進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持續提升,努力實現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二、嚴格履行職責2.校服管理實行“屬地管理、程序公開、嚴格標準、學生自愿”的原則,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工協作、聯合監管工作機制。3.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關政策,規范指導、監督協調區教育行政部門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強與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聯動。
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暢通校服意見反映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師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校服企業,并作為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校服采購簽訂合同購貨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合同到期,原則上要重新開展采購,不得自行續簽合同。(四)落實保障措施。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中標的校服生產企業按一定比例向的貧困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助學生校服。(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六)嚴格責任追究。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功能齊全,滿足校服管理中多樣化的需求!
選用須征求所有有校服購買意向的家長意見(須由校服選用投票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要及時將采購方案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五、展示確定供貨企業不論采用何種選用模式,均不得對參加展示展評的校服企業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如要求供貨企業必須為本地企業,或要求企業在當地設廠、納稅等。(一)選用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制定校服采購方案和采購信息,在采購平臺、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公告欄、家校聯—12—系群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并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2.選用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等信息,并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質量合格的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說明。4.選用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1000人以上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5.選用制作、發放家長投票資料。 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讓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時代步伐!內蒙古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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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定期向所在地質量監管部門及其所屬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線索,并定期向所轄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明確不得向其采購校服。一經發現采購校服質量問題,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妥善處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八、加強服務保障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區域內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導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校服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特殊困難學生實施校服費用減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強校服管理,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和支撐,暢通學生家長全程參與表決渠道。九、引導規范著裝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明確管理要求。學生穿著校服應嚴謹、規范,不得敞胸露懷,衣著不整;校服應配套穿著,勤洗、勤換,保持干凈整潔。要落實教育和引導學生規范著裝工作,發揮校服校服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重慶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