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為落實習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持續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鞏固專項檢查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和更加滿意的育人環境,切實維護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優化和改進選用采購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長效工作機制,提出如下意見。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機制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的積極探索。校服質量關系學生身體,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嚴格選購程序、標準,保障校服產品質量和安全,不斷滿足學生對美好校園生活向往,是維護切身利益、辦好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堅持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辦滿意的教育,加強統籌協調,嚴格校服選購,完善監管機制,構建公平公開、規范有序的校服選用秩序,嚴防校服采購中的行為,促進校服質量和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確保進校園的校服、合體、美觀、舒適。 校服管理系統,實現校服管理的自動化、智能化,讓工作變得更輕松!天津中小學校服備案平臺
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徽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指導意見(皖教基〔2023〕6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徽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指導意見(皖教基〔2023〕6號)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充分認識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義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的積極探索。校服質量關系學生身體健康,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嚴格選購程序、標準,科學設計、使用校服,保證校服產品質量和安全,不斷滿足學生對美好校園生活向往,是維護切身利益、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當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選購不夠規范等問題,亟待健全和落實各項制度。各級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采購,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總體品質。 江西校服管理系統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快速登記,準確統計,校服信息一目了然!
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
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和省校服質量標準設計多種校服款式,家長、學生等投票確定本地區校服款式。各服裝生產企業可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標準、款式制作和銷售校服。家長根據需要自行在市場上購買。三是財政支付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配發校服,同時保留供家長自行購買的方式和渠道。各地各校可結合實際選擇一種作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三)規范采購程序。校服采購程序主要包含:集體決策、征集家長采購意向、組建校服選用采購小組、市場調研、發布采購文件、確定供貨企業、公示采購結果、簽訂采購合同、代收和代付校服費用、校服驗收、資料存檔備案、售后服務及監督等。其中,校服采購合同應明確有無償使用校服款式的權利,包含質量檢測報告和調換、修補、增購等售后服務規定,增購校服不得高于合同價格。學生及家長可按實際需要單件購買,不得設置成套購買等強制條件。各地各校可參照《廣東省中小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指引》(見附件)實施,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可追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采用電子商務平臺做好校服的購買、配送和評價工作,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服務質量。 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專注校服登記,確保校服信息準確無誤、安全存儲!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原則上每款校服小學6年,初中、高中3年以內每屆學生不得更換。不得一次性將中學、小學階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購下發。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購年級服和班服。畢業年級不得采購校服。(四)加強式樣設計。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發,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薦評議制度。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引導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款式設計。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同時要制定本地、本校的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在育人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款式遴選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于違規操作的相關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法追究責任。(五)嚴格質量標準。校服質量應具備安全要求,鼓勵推行綠色設計、使用天然,的纖維原料制作校服。各校應在采購文件及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制作工藝、包裝、配送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當符合《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校服備案系統,嚴格保密備案數據,為校服管理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內蒙古學校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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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天津中小學校服備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