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持續照明:從應急照明電源的種類及轉換時間的要求,不難看出應急照明持續工作時間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90、120、180min等6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由蓄電池組供電,做為應急照明的過渡,因此,其持續工作時間可適當減少。在選擇應急照明電源時,持續工作時間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堅固耐用,防爆照明值得信賴。惠州智能控制防爆照明燈
應急照明(因正常照明的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分類:1.備用照明用于確保正常活動繼續或暫時繼續進行的應急照明。非消防備用照明1)商業營業區,照度為30lx或者正常照度10%;2)交通建筑站廳、安檢等;3)博物館建筑展廳:正常照度10%;等等消防備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設備房,為正常照度值100%。2.疏散照明用于確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認和使用的應急照明。疏散照明燈具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避難層(間);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和建筑面積大于200㎡的營業廳、餐廳、演播室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建筑面積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動場所;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人員密集的廠房內的生產場所及疏散走道。河源加油站防爆照明燈防爆照明,為工業安全加分。
在實際建筑工程中,應急照明電源的選擇應根據建筑物的層數、規模大小、復雜程度、建筑內停留和流動人員的多少、建筑物內的生產和使用特點、火災危險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應急電源的設置情況等等,綜合考慮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選擇出的應急照明電源。組合電源方式具有二種以上電源的優點,單方缺點可以互補。雖然投資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層建筑和一些特別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應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統因電源發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況下,供人員疏散、保障安全或繼續工作的照明。應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種。
應急照明系統的設計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建筑的類型、用途、規模以及人員密度等都是關鍵要素。對于人員密集且疏散路線復雜的場所,如大型劇院、體育館等,應急照明的布局應更加密集且合理,不僅要在主要疏散通道設置燈具,在觀眾席、舞臺等區域也需有足夠的應急照明覆蓋,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觀眾和工作人員能迅速找到疏散方向。同時,還需考慮與其他消防系統的聯動,例如與火災報警系統相連,當火災報警器觸發時,應急照明系統自動啟動,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并且在疏散過程中,可根據人員流動情況和煙霧濃度等因素,對應急照明的亮度和指示方向進行動態調整,以提高疏散效率。高防護防爆,無懼粉塵潮濕。
應急照明電源:確定應急照明電源的選擇確定,應根據應急照明的種類、轉換時間、持續工作時間、各種電源的特點及實際工程的客觀需要和要求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選擇,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來自電網的與正常饋電回路分開的電源這種電源,具有轉換時間短(轉換時間易滿足各種情況下的要求),持續工作時間長,工作可靠的特點。所以這種電源應用較為普遍。尤其是大中城市、大中型工廠取得這種電源比較容易。對于公共建筑和廠房,由于生產和工作需要,當具有電網備用電源時,應首先利用它做為應急照明電源。如果專門為應急照明設置上述這樣的電源是不經濟的。應結合當地電力實際及工程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電力設備的應急電源和應急照明電源。對于要繼續維持生產的備用照明及消防水泵房的備用照明,應與生產電力設備、消防泵使用同一備用電源,一般自電網取得。防爆設計,安全照明更省心。云浮防爆照明燈批發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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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照明在交通樞紐中的作用尤為突出。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人員流量巨大,空間復雜,應急照明系統的設計和運行直接關系到旅客的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這些場所的應急照明不僅要在候機(車)大廳、通道、站臺等區域提供充足的照明和疏散指示,還要在登機(車)口、行李提取處等關鍵部位有針對性地設置應急照明。例如,登機口的應急照明要確保在航班延誤或緊急情況下旅客能夠清晰地看到登機信息和疏散路線。同時,交通樞紐的應急照明系統要與廣播系統、監控系統等其他安全設施聯動,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向旅客傳達疏散信息,引導旅客安全疏散,并通過監控系統實時掌握疏散情況,以便及時調整疏散策略。惠州智能控制防爆照明燈